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春涨一篙绿,江阔暮涛寒。龙骧万斛飞举,鲸饮酒杯宽。醉倚柁楼清啸,目送孤鸿杳霭,景意与俱闲。恍若驭风去,蓬岛旧家山。
记吾庐,环翠竹,拱苍官。碧云信杳,谁为日日报平安。桂棹桃溪归后,流水落红香寂。春事想阑珊。赖有锦囊句,写向此中看。
日月转双毂,古今同一丘。
惟此鹤骨老,凛然不知秋。
去住两无碍,人天争挽留。
去如龙出山,雷雨卷潭湫。
来如珠还浦,鱼鳖争骈头。
此生暂寄寓,常恐名实浮。
我比陶令愧,师为远公优。
送我还过溪,溪水当逆流。
聊使此山人,永记二老游。
大千在掌握,宁中别离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