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著破青鞋,浑不忆、踏他龙尾。更冷笑、痴人擘划,二三百岁。殇子彭篯谁寿夭,灵均渔父争醒醉。向江天、极目羡禽鱼,悠然矣。
杯中物,姑停止。床头易,聊抛废。慨事常八九,不如人意。白雪调高尤协律,落霞语好终伤绮。待烦公、老手一摩挲,文公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