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忍泪呼权子。怎匆匆、骑鲸入海,翛然长逝。虹影跫音银桂月,听雁追萤往事。
忆别后、涉江兰芷。蒿目时艰重聚首,感秋词、意蕴深如此。
宋徐我,赓相拟。
迎来新国齐更始。纵征途、几多曲折,几番朱紫。白眼鸡虫诗骨硬,浩荡风骚微旨。
记寒夜、凤歌难继。海内知交独再和,唤迅翁、慷慨同心史。
魂归欤,泪难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