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少年心醉杜韦娘。曾格外疏狂。锦笺预约西湖上,共幽深、竹院松窗。愁夜黛眉颦翠,惜归罗帕分香。
重来一梦觉黄粱。空烟水微茫。如今眼底无姚魏,记旧游、凝伫凄凉。入扇柳风残酒,点衣花雨斜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