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今日池塘上,初移造物权。苞蔵成别岛,沿浊致清涟。
变化生言下,蓬瀛落眼前。泛觞惊翠羽,开幕对红莲。
远写风光入,明含气象全。渚烟笼驿树,波日漾宾筵。
曲岸留缇骑,中流转彩船。无因接元礼,共载比神仙。
冰霜戒元律,游子发中野。筵几惜离群,罍尊企倾写。
庭柯覆喧鸟,场藿维征马。锡贡拟璆琳,光辉孰云舍。
又渊穆奥典,璧水观儒雅。攀鳞尔所之,附骥吾衰也。
滔滔岁华晚,积雪晨飞洒。行矣慎毋淹,长怀问津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