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幽人息遥夜,四听市声寂。
月华清可掬,天色绀欲滴。
候虫先知秋,微响出阴壁。
精荧高露湿,断续残河白。
兴怀我自出,抱器方待择。
感时当有作,陋巷奏金石。
予方问农圃,朝市嗟扫迹。
先寒戒裘褐,岁暮养老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