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.宋玉对楚王:“此独大王之雄风也,庶人安得而共之?”讥楚王知己而不知人也。
柳公权小子与文宗联句,有美而无箴,故为足成其篇云。
人皆苦炎热,我爱夏日长。
薰风自南来,殿阁生微凉。
一为居所移,苦乐永相忘。
愿言均此施,清阴分四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