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蓐食带残月,驱仆事西奔。烟尘犹未息,去住敢轻论。
道古留馀险,溪寒减涨痕。鸣桴闻远驿,吠犬应前村。
境绝增诗兴,山深畏客魂。吾生久已定,漂转任乾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