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春风江上来,故人挂帆去。春风江岸吹,故人舣舟住。
梅花如古欢,一笑他乡遇。云迷晋陵山,烟白平江路。
澹泊赴襟期,清芬表寒素。夷犹孤棹迟,程为花香误。
平生抱素怀,皎洁真堪诉。蔼蔼江南春,离离烟外树。
临风忆故交,寄我瑶华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