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鳣鲸击洪涛,一跃龙门登。惊风落潮汐,失势投冈陵。
鬐鬣日已槁,穷涸何由兴。翻为猵獭笑,敢望馀波腾。
畸人感物理,冥思多所徵。云翔避矰弋,渊潜避笱罾。
胡为徇世务,轗轲常兢兢。勖哉保素履,勿贻人所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