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谁语恓惶客,偏承顾盼私。应逾骨肉分,敢忘死生期。
山县唯荒垒,云屯尽老师。庖人宁自代,食檗谬相推。
黄绶名空罢,青春鬓又衰。还来扫门处,犹未报恩时。
独立花飞满,无言月下迟。不知丞相意,更欲遣何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