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我歌白云篇,送君水云浦。
歌罢水云寒,伫立听鸣舻。
江湖昔在手,短蓑钓烟雨。
轩裳误羁馽,滥趋群玉府。
朱墨浪自妍,笔削竟何补。
高鸿堕秋枕,归梦纷莫数。
着鞭输子先,寤歌独怀古。
中年况作别,心事复谁吐。
故人分龙符,江色映修组。
话旧定何时,新知日旁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