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昔年攀桂为留人,今朝攀桂送归客。秋风桃李摇落尽,
为君青青伴松柏。谢公南楼送客还,高歌桂树凌寒山。
应怜独秀空林上,空赏敷华积雪间。昨夜一枝生在月,
婵娟可望不可折。若为天上堪赠行,徒使亭亭照离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