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十年山阁不得就,却负青浮日夜浮。
故人一见豁双眼,何日三闲销百忧。
冰花琪树乱槛外,银山雪屋排檐头。
百年有钱作底用,一朝卜筑偕行休。
君家西湖我震泽,往经冬夏来春秋。
十千到手即可办,非我求君君自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