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拯物藉仁人,资治惟神君。神君天所赉,于以康斯民。
我公席世胄,荆玉早嶙峋。藜光起声价,御笔垂丝纶。
发轫首秋曹,晋秩辉华绅。心为明光烛,化雨沾无垠。
学邃若观海,交深如饮醇。下车轸民疾,敷教俗乃敦。
煦煦就冬日,霭霭披青云。困者渐以苏,休祯鬯群伦。
叩天呼借冠,情至童叟均。我从弦歌里,爱颂堂阴新。
皖江古名郡,千里遍阳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