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我年五十七,荣名得几许。甲乙三道科,苏杭两州主。
才能本浅薄,心力虚劳苦。可能随众人,终老于尘土。
我年五十七,归去诚已迟。历官十五政,数若珠累累。
野萍始宾荐,场苗初絷维。因读管萧书,窃慕大有为。
及遭荣遇来,乃觉才力羸。黄纸诏频草,朱轮车载脂。
妻孥及仆使,皆免寒与饥。省躬私自愧,知我者微之。
永怀山阴守,未遂嵩阳期。如何坐留滞,头白江之湄。
我年五十七,荣名得非少。报国竟何如,谋身犹未了。
昔尝速官谤,恩大而惩小。一黜鹤辞轩,七年鱼在沼。
将枯鳞再跃,经铩翮重矫。白日上昭昭,青云高渺渺。
平生颇同病,老大宜相晓。紫绶足可荣,白头不为夭。
夙怀慕箕颍,晚节期松筱。何当阙下来,同拜陈情表。
辙自绩溪蒙恩召还,将自宣城沿大江以归。
家兄子瞻以书告曰:“不如道歙溪,过钱塘,一观老兄遗迹。
”辙用其言。
既至吴中,迫于水涸,不能久留。
十月八日,游上天竺,子瞻昔与辩才师相好,今隔南山不得见,仍作三小诗以寄之。
我兄教我过东吴,遗墨山间无处无。
忽报冬潮催出氵匽,俗缘深重道心粗。
山色青冥叶未红,湖光凝碧晓无风。
行穷上下两天竺,望断南山龙井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