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湘水绿,湘山青。南衡岳,北洞庭。
太微翼轸相纬经。上直长沙老人星,
其下潭府甲南溟。有芷弥岸兰弥汀,
骚人墨客纫芳馨。丹砂黄金翡翠翎,
日中百贾喧雷霆。艳舞皓歌酣旗亭,
王宫细腰夸娉婷。如斗如蜜餐楚萍,
谁其能赋吊独醒。厥今宣幕小朝廷,
如君人物犹典刑。可振儒铎鸣道铃,
无使斯文沦晦冥。南轩大名揭南斗,
南轩旧轩无恙否。君能一出扶颠手,
亦足与之同不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