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孤烟澹澹无情,角声正送层城暮。伤怀绝似,龙山罢后,骑台沉处。
珠履三千,金人十二,五陵无树。叹岐王宅里,黄公垆下,空鼎鼎、记前度。
几许英雄文武。酒不到、故人坟土。平生破帽,几番摇落,受西风侮。
昨日如今,明年此会,俯然怀古。便东篱甲子,花开花谢,不堪重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