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文治回亨运,群言协睿谋。设科存坠典,传诏及遐陬。
风动黄帘晓,霜飞白简秋。迂临宣上化,精察副旁求。
怀牒鱼鳞集,摛辞茧纴抽。按行承奖饬,鼓舞望甄收。
冰鉴垂清照,渊珠免暗投。充庭先品物,入彀总英游。
奏自兰台上,名依桂籍留。神仙司下土,桃李在南州。
使节光华盛,公堂礼数优。无能禆末论,倾咏独绸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