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江南千万山,何许为吾栖。
深林与丰草,本自麋鹿宜。
长安冠盖场,谁识杜拾遗。
日赴郑老饭,未救方朔饥。
如我何如人,飘然亦天涯。
买舟今日归,已恨作计迟。
山川旧曾经,所至皆依依。
共载得王蔡,何乐其如之。
但恨诗豪人,先我浮春溪。
眼中清绝处,收拾随以西。
遂令我笔端,失去温润姿。
衢州法曹君,句成亦多奇。
会当一快读,遣此别后思。
人生离合间,可喜更可悲。
但泛石室酒,万事端能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