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银潢未西倾,倒挂橐驼岭。森严岚气逼,深树黑无影。
明月如相寻,朗朗出松顶。科头坐其间,人意与山静。
潮声龛赭来,破屋小于艇。有客吹铁笛,声与江潮并。
高梧近十寻,老竹瘦千挺。澹忘遗物我,语妙杂醉醒。
诸君学道人,那不惜光景。清磬出疏寮,逃禅发深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