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碧树成连理。记双虬、迎銮伏地,闰年庚子。高不一寻横十丈,展尽壶天彩翠。
刚援得、玉清宫例。太极昭阳留御墨,算杨家、不愧鹅黄字。
还胜似,八公桂。
城东旧是琴觞地。二十年、霜柯不改,岁寒交契。树亦犹龙人不测,常见青牛紫气。
早相送、翠华归矣。纵使昆池灰尽黑,更前年、谁见蛟龙死。
人阅世,亦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