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制荷衣。傍山窗卜隐,雅志可闲时。款竹门深,移花槛小,动人芳意菲菲。怕冷落、萍洲夜月,想时将、渔笛静中吹。尘外柴桑,灯前儿女,笑语忘归。
分得烟霞数亩,乍扫苔寻径,拨叶通池。放鹤幽情,吟莺欢事,老去却愿春迟。爱吾庐、琴书自乐,好襟怀、初不要人知。长日一帘芳草,一卷新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