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君为日边行,过我迂道里。
我有江上役,值君亦行李。
谁云动参商,邂逅乃如此。
似非人力为,定是天所使。
古云昔道场,门枕东湖水。
相从及休日,趋去不停轨。
参禅固未暇,作诗实先议。
要问戴叔伦,当年卜居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