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我家敬亭下,辄继谢公作。相去数百年,风期宛如昨。
登高素秋月,下望青山郭。俯视鸳鹭群,饮啄自鸣跃。
夫子虽蹭蹬,瑶台雪中鹤。独立窥浮云,其心在寥廓。
时来顾我笑,一饭葵与藿。世路如秋风,相逢尽萧索。
腰间玉具剑,意许无遗诺。壮士不可轻,相期在云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