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规裁珍素裂轻云,柄剪春篁燥丛露。
制以为扇持赠君,拂君怀袖袪君暑。
蜀天六月苦炎歊,赤龙秋秋驻云雾。
火走肤脉汗若流,暗逗浮凉下天宇。
画作飞蝇缘误点。徐隔游尘不成污。
何以为报我知之,奉扬仁风慰黎庶。
嵩高云日明,潘岳赋初成。篱槿花无色,阶桐叶有声。
绛纱垂簟净,白羽拂衣轻。鸿雁悲天远,龟鱼觉水清。
别弦添楚思,牧马动边情。田雨农官问,林风苑吏惊。
松篁终茂盛,蓬艾自衰荣。遥仰凭轩夕,惟应喜宋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