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辙幼侍先君,闻尝游庐山,过圆通,见讷禅师,留连久之。
元丰五年,以谴居高安,景福顺公不远百里惠然来访,自言昔従讷于圆通,逮与先君游,岁月迁谢,今三十六年矣。
二公皆吾里人,讷之化去已十一年,而顺公七十四,神完气定,聪明了达。
对之怅然,怀想畴昔,作二篇赠之。
屈指江西老,多言剑外人。
身心已无著,乡党漫相亲。
窜逐知何取,周旋意甚真。
仍将大雷雨,一洗百生尘。
念昔先君子,南游四十年。
相看顺老在,想见讷师贤。
岁历风轮转,禅心海月圆。
常情计延促,无语对潸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