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杏花烧空红欲然,柳色亦复青可怜。
胡为雨霰忽交作,已洗破衾还被绵。
去冬梅时雪复雪,未省好看冰玉洁。
只今纵有已残枝,零落教人已愁绝。
故知好雨当趣耕,快雨仍须作快晴。
放渠花柳十分事,我欲浩荡郊原行。
胜赏虽迟犹小春,同游况复有芳邻;不深花木枝枝秀,无大洞天曲曲新。
泉故喷香供茗客,石争呈面访诗人。雨奇睛好都经眼,浇尽世间万斛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