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蓑笠翁,纶竿手,放目吴波秀。一天金粉,半幅云林画难就。
漫寻尘外伴,自结芦中友。正羊裘乍脱,寒意上双肘。
暮天归,胜事有,短楫全家守。荆妻作饭,稚子移樽笑张口。
醉是诗胆勇,眼底梅魂瘦。问蘋渔,富春人在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