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挽楚权,立六国,楚未弱,先树敌,后世闻之犹失色。
趣刻印,危矣哉,客既去,留侯来。借前箸,为君寿,八不可,须当休。
嗟客言,安足信?遽左顾,趣销印。君不见,此法当失真非计,竖儒几败而公事。
忽思石勒果英雄,其智乃过汉高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