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天寒水落鱼在泥,短钩画水如耕犁。
渚蒲拔折藻荇乱,此意岂复遗鳅鲵。
偶然信手皆虚击,本不辞劳几万一。
一鱼中刃百鱼惊,虾蟹奔忙误跳掷。
渔人养鱼如养雏,插竿冠笠惊鹈鹕。
岂知白挺闹如雨,搅水觅鱼嗟已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