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我闻钱子古丈夫,早岁丧亲伏墓庐。血泪迸空百草枯,神芝挺发黄土垆。
一茎三秀烨以敷,圆钉宝盖屹相扶。醴泉灌注含膏腴,紫云覆护连根株。
山灵地媪侈厥符,鸟啁兽躅助号呼。削杖苴绖麻布襦,毁容恶服绝复苏。
孝悌有王贯斗枢,卉木荣华孝之馀。里闾耇长起叹吁,痛心疾首矧可摹。
夫孰非亲堂上居,日严祇敬本一躯。夫孰非子膝下娱,风树悲挠弗待予。
爱生戚死自古初,德锄谇帚俗易趋。刳分宦奥类向隅,较计丝粟遽异储。
被薪委壑喂鸢乌,酣酒嗜炙酗杯杅。衰虽在身,孝已渝天。
荐厥祉天,亦诬信哉。纯孝与世殊,史笔值此合特书。
素冠所刺今不无,朱草有神锡尔孤。琅玕玉树岂得如,岱衡恒华五岳都。
玄黄赤白拥趾颅,列仙山泽或疗臞。瑞不为孝徒区区,天寒岁晚霜霰疏。
慎终追远在我儒,匪丹伊青绘此图。后有过者尚式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