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细竹通凉,疏苔媚雨,晓帘慵捲。窥花隔座,镜里暗传娇眼。
最怜他、伤春未工,画眉错问愁深浅。甚妆楼一霎,西风如叶,梦云吹散。
重见。羞郎面。但恨指吴山,断霞沈晚。扁舟暝宿,冷月稀星孤伴。
绕空江、芦花夜明,去鸿影淡烟岫远。又寒莎、两岸鸣虫,絮语惊秋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