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昨发赤亭渚,今宿浦阳汭。方作云峰异,岂伊千里别。
芳尘未歇席,零泪犹在袂。停舻望极浦,弭棹阻风雪。
风雪既经时,夜永起怀思。汎滥北湖游,苕亭南楼期。
点翰咏新赏,开帙莹所疑。摘芳爱气馥,拾蕊怜色滋。
色滋畏沃若,人事亦销铄。子衿怨勿往,谷风诮轻薄。
共秉延州信,无惭仲路诺。灵芝望三秀,孤筠情所托。
所托已殷勤,祗足搅怀人。今行嶀嵊外,衔思至海滨。
觌子杳未僝,款睇在何辰。杂佩虽可赠,疏华竟无陈。
无陈心悁劳,旅人岂游遨。幸及风雪霁,青春满江皋。
解缆候前侣,还望方郁陶。烟景若离远,末响寄琼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