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疲足辞幽界,敞目凌玄都。篁翠上交天,枫丹时缀涂。
高霞冠璇表,流飔荡银铺。躧步瞰澄潭,恍若遘神姝。
青崖覆萝发,绀水湛明矑。神往境自超,象胜理亦愉。
匪耽交甫好,冀与禽尚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