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政理常多暇,方舟此溯洄。吹笙虚洞答,举楫便风催。
山暗云犹辨,潭幽月稍来。清溪无数曲,未尽莫先回。
烟霭夕微蒙,幽湾赏未穷。舣舟待初月,褰幌招远风。
鹤声聒前浦,渔火明暗丛。东山云壑意,不谓尔来同。
六月火云高偃蹇,使君有意怜焦卷。
一封红篆驿金龙,雨气倏随炉燎满。
风师避路雷车鸣,石破天惊檐溜倾。
不知稻本颇苏否?但觉溪声如百霆。
税驾朱旛未云久,造化功成屈伸肘。
我评兹事与天通,知公小试调元手。
清坛深夜宾众真,前驱霓旌後飙轮。
定有灵官识仙伯,报道紫皇思侍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