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清声发鸟哢,澄影散林樾。烟鬟对镜开,渔艇依村歇。
安得百尺竿,俯钓鳌龙窟。石塘石更奇,森森如执笏。
横绝波涛中,起伏留凹凸。扼要势益险,舟行俨冲突。
审视仗篙师,幸勿中途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