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田夫生长田间住,辛苦移家向何处?老牛带犊驴引驹,妇姑骑过前村去。
牵衣裹儿囊在肩,瓠壶瓦缶悬蒲鞯。一童鬅鬙随左右,两髯伛偻相后先。
新来茅屋徒四壁,东邻西邻不相识。种田未了主家租,又恐官司著差役。
唐朝宰相韩晋公,念尔流离多困穷。当时落笔岂无意,正欲廊庙知民风。
愿得转徙安居室,周公亦曾作无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