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亭之西,碧岫齐。秋素景,泛前溪。云光落,露华低。幽人钓,隐士犁。
与漻泬,共荒畦。畦中人,孰可携。榛山出,苓隰迷。思彼美,西方兮。
乐莫乐,心所题。悲莫悲,意所刲。
高祖平生好谩骂,张王执礼身愈下。贯高赵午尔何人,负气乃欲臣弑君。
柏人县中贼暗伏,上过心动不肯宿。怨家告变王逮捕,自刭终何补。
贯高榜笞无完肤,王事幸白王已污。自谓吾王孱王也,不知孱王真长者。
淮阴彭越尽强王,或杀或醢皆灭亡。高祖之德不可负,孱王几被公等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