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俗儒阁阁蛙乱鸣,亭林老子初金声。昌平山水委灰烬,可怜孤臣泪纵横。
东西南北辙迹遍,断柯缺斧终无成。独有文章巨眼在,北斗丽天万古明。
声音上溯三皇始,地志欲掩四子名。丈夫立言要须尔,击瓮拊缶乌足鸣。
嗟余孱退昏庸百不力,付与四海刘传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