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玻瓈春作江水清,紫玉箫如雏凤鸣。漏声不闻看灺烛,侠气未减欺飞觥。
单车万里信有数,二年三过宁忘情。钗头玉茗妙天下,琼花一树真虚名。
酒酣忽作檀公策,间道绝出东关城。清歌未断去已远,回首楼堞空峥嵘。
貂裘狐帽醉走马,陌上应有行人惊。径投野寺睡正美,鱼鼓忽报江天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