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郎官宰新邑,别酒须更劝。随行但琴鹤,况乃仆夫健。
担簦与负书,累憩不知倦。于时春已阑,花卉杂藤蔓。
丈夫贵逢时,进尺从退寸。鹏程从此开,抟风当九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