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睡足肢体畅,晨起开中堂。初旭泛帘幕,微风拂衣裳。
二婢扶盥栉,双童舁簟床。庭东有茂树,其下多阴凉。
前月事斋戒,昨日散道场。以我久蔬素,加笾仍异粮。
鲂鳞白如雪,蒸炙加桂姜。稻饭红似花,调沃新酪浆。
佐以脯醢味,间之椒薤芳。老怜口尚美,病喜鼻闻香。
娇騃三四孙,索哺绕我傍。山妻未举案,馋叟已先尝。
忆同牢卺初,家贫共糟糠。今食且如此,何必烹猪羊。
况观姻族间,夫妻半存亡。偕老不易得,白头何足伤。
食罢酒一杯,醉饱吟又狂。缅想梁高士,乐道喜文章。
徒夸五噫作,不解赠孟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