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几何日月,记秋风江上,分明此地。矮屋依然乡树远,真个人生如寄。
旧境何常,虚名未必,莫再牵人意。槐清锁院,一时风景重记。
可叹百尺高技,风尘困折,变作柔条细。多买胭脂学涂抹,也要妆成妩媚。
千古文章,百年事业,愧煞雕虫技。低头为此,消磨多少豪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