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阵阵酸风,迎寒催冻,山斋孤闭林罅。残叶零红,纤蔬殢碧,冬容篱落堪写。
□□□□,却消得、幽居静雅。烟檐忽黯,如注糟床,黄昏初罢。
故人近住江城,愁到冲泥,日归时乍。山中景物,浓香胜雪,冷坐蜜梅花下。
拥衾寻梦,五更转、熏炉添麝。洒窗繁点,急似吴篷,野桥春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