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拂袖归来,閒管领、烟霞除目。算得是、与人无竞,高飞黄鹄。
眼底羊肠逢九坂,天边鳄浪愁千斛。脱身时、还剩辟疆园,浮生足。
尊酒在,残书读。拳石小,沧州绿。有风亭月榭,醉弹丝竹。
嫩箨雨抽堂下笋,苍皮霜洗窗前木。倩丹青、写出虎头痴,山公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