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晨风暮栗烈,游子戒行役。烟云蔽四野,停车惨不发。
临河送将归,恋恋难为别。飙尘倏聚散,日月递盈缺。
与君万里外,恩情中道绝。明发不相待,展步即胡越。
勉力树令名,庶以慰蕴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