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结构何迢遰,旷望极高深。窗中列远岫,庭际俯乔林。
日出众鸟散,山暝孤猿吟。已有池上酌,复此风中琴。
非君美无度,孰为劳寸心。惠而能好我,问以瑶华音。
若遗金门步,见就玉山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