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识得词仙否。起从前、欧苏辛陆,为先生寿。不是花颠和酒恼,豪气轩然独有。
要老笔、万花齐绣。掷碎琵琶令破面,好香词、污汝诸伶手。
笑馀子,徒雕镂。
秦宫汉苑描难就。矗中原、怒涛似箭,断崖如臼。我有铜人千行泪,扑地狮儿腾吼。
声撼落、橘中棋叟。鹤发鸡皮人莫笑,忆华年、曾奉西宫帚。
家本住,金台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