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南山有嘉木,秀拔何亭亭。盘根盖得地,直干自挺生。
朝为杲日照,暮得甘雨零。气敌雪霜劲,势凌云霄青。
岂非涧下材,独赋轮囷形。属当构大厦,量度审重轻。
彼尺我已丈,一柱支百楹。夫君承显家,累世公与卿。
天质由庆禀,湛然宝纯明。膏粱莫能迁,志操务洁清。
纷华未易胜,仁义思力行。学殖固原本,词章露葩英。
早夜勤琢磨,日望贵器成。间岁下明诏,时哉会光亨。
遥遥万里涂,思君如户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