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否极生大贤,九元降灵气。独立正始风,蔚然中兴瑞。
渊伦照三古,磊落涵泾渭。真貌月悬秋,雄词雷出地。
具瞻先皇宠,欲践东华贵。咫尺时不来,千秋鼎湖泪。
因分三辅职,进领南平位。报政黄霸惭,提兵吕蒙醉。
岁星临斗牛,水国嘉祥至。不独苍生苏,仍兼六驺喜。
恭闻庙堂略,欲断匈奴臂。刬释自宸衷,平戍在连帅。
时康簪笏冗,世梗忠良议。丘壑非无人,松香有私志。
三朝倚天剑,十万浮云骑。可使河曲清,群公信儿戏。
沧溟用谦德,百谷走童稚。御众付深人,参筹须伟器。
他年蓬荜贱,愿附鹓鸾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