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世言九州外,复有大九州。
此言果不虚,仅可容吾愁。
许愁亦当有许酒,吾酒酿尽银河流。
酌之万斛玻璃舟,酣宴五城十二楼。
天为碧罗幕,月作白玉钩;织女织庆云,裁成五色裘。
披裘对酒难为客,长揖北辰相献酬。
一饮五百年,一醉三千秋。
却驾白风骖斑虯,下与麻姑戏玄洲。
锦江吹笛余一念,再过剑南应小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