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能诗李长吉,识字扬子云。
端能居此府,坐啸获两君。
逝将江湖去,浮我五石樽。
眷焉复少留,尚为世所醺。
或劝莫作诗,儿辈工织纹。
朱弦寄三叹,未害俗耳闻。
共寻两欧阳,伐薪照黄昏。
是家有甘井,汲多终不浑。
亸轻阴,娥娥怨粉,东风殢沈醉。万姝娇睇。浑未谱群芳,催赋多丽。
倚天照海摇花气。仙云临镜起。问岛客、移根何许,阑干心万里。
南飞寄栖一枝安,藏春处最好,玉窗闲地。香梦稳,浑不羡、绛都芳事。
愁心托、晚莺细语,遮莫到、东邻妍睐里。要障取、十围宫锦,金铃从料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