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梅萼将开,十月之交,君四十辰。记春残密属,无辞丽制,秋深急索,为近佳辰。
蘸墨裁题,含毫又废,酬应于今懒绝伦。终难却,念故人情重,未许逡巡。
东亭作客多春。感先世、论交谊最真。每屏间设食,玉盘细,花阴取酒,金瓮醅醇。
昨过南庄,觅君昆弟,厚意居然类昔人。题词去,倩当筵弦管,歌向嘉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