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薄宦容休沐,幽栖得故人。蓬今开仲蔚,花似识安仁。
饷我乌程酒,兼之千里莼。片言心转合,一醉俸堪贫。
兕斝骄增色,枭卢捷有神。态知颓玉好,交入断金亲。
共爱浮家易,仍誇泽国邻。风尘生塞兑,岁月老知津。
予忝分麾旧,公仍启事新。争为五湖长,此拜定谁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