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寒旂日淡,苦角霜高,秋程一片黄昏。苇渚芦漪,孤艇剪烛谁论。
凄凉坠鸥梦醒,冷萧萧、晕出波痕。远望外、问荒灯破瓦,何处孤村。
十载真如塔火,向鸳湖夜泊,疏雨潺湲。古柳栖鸦,江路约略犹存。
重来落帆买酒,讶深宵、过客敲门。说乱定,有人归、无地招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