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天人几何同一沤,谪仙非谪乃其游,麾斥八极隘九州。
化为两鸟鸣相酬,一鸣一止三千秋。
开元有道为少留,縻之不可矧肯求。
西望太白横峨岷,眼高四海空无人。
大儿汾阳中令君,小儿天台坐忘真。
生年不知高将军,手污吾足乃敢瞋。
作诗一笑君应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