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66—1418)明江西泰和人,字用之。洪武末举人。以才荐,知四会县。后历阳江,阳春诸县,皆以廉能称。永乐元年召与修《太祖实录》。书成,擢修撰。又代郑赐为《永乐大典》总裁。十五年帝至北京,太子监国,留辅太子。寻有人诬太子擅宥罪人,牵连及潜。下狱被杀。有《泊庵集》。
君以宫唱。宽大而谟明。臣以商应。闻义则可行。有熊为政。访道于容成。
殷汤受命。委任于阿衡。忠其敬事。有罪不逃刑。诵其箴谏。言之无隐情。
有刚有断。四方可以宁。既颂既雅。天下乃升平。专精一致。金石为之开。
动其两心。妻子恩情乖。苟利社稷。无有不尽怀。昊天降佑。元首唯康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