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66—1418)明江西泰和人,字用之。洪武末举人。以才荐,知四会县。后历阳江,阳春诸县,皆以廉能称。永乐元年召与修《太祖实录》。书成,擢修撰。又代郑赐为《永乐大典》总裁。十五年帝至北京,太子监国,留辅太子。寻有人诬太子擅宥罪人,牵连及潜。下狱被杀。有《泊庵集》。
绣帘朱户未曾开,谁见梅花落镜台。试问高吟三十韵,何如低唱两三杯。
莫言衰鬓聊相映,须得纤腰与共回。知道文君隔青琐,梁园赋客肯言才。
海山缥缈。算人间自有,移来蓬岛。一粒粟中生倒景,日月光融丹灶。玉洞分春,雪巢不夜,心寂凝虚照。鹤溪游处,肯将琴剑同调。
休问挂树瓢空,窗前清意,赢得不除草。只恐渔郎曾误入,翻被桃花一笑。润色茶经,评量山水,如此闲方好。神仙陆地,长房应未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