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66—1418)明江西泰和人,字用之。洪武末举人。以才荐,知四会县。后历阳江,阳春诸县,皆以廉能称。永乐元年召与修《太祖实录》。书成,擢修撰。又代郑赐为《永乐大典》总裁。十五年帝至北京,太子监国,留辅太子。寻有人诬太子擅宥罪人,牵连及潜。下狱被杀。有《泊庵集》。
君不见上公之鼎烹养牛,高足巨耳谁与俦。
又不见便便瓦釜煮黄独,媚此枵然转雷腹。
养牛大嚼良快意,老儒那月王侯鼻。
黄独饱火正可怜,自捉长才宁用钱。
太希先,阿坰赠君北湖歙州钵,
天遣吾人个中活。撑肠等取一生足,
养牛何曾异黄独。要须以铁为脊梁,
才可提渠示诸方。应笑连床并头颅,
五更戢戢听木鱼。太希先,
尔时勿作随堂解,真是穷年粥饭债。
羁臣白发无住著,瀹腐舂陈俱未错。
客来摩挲浑不嗔,慎勿角吾红麒麟。
南徐祖令侬自知,雪打西庵尝豆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