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方恪(1891—1966)字彦通,斋号屯云阁、浩翠楼、鸾陂草堂。江西义宁(今修水)人,陈三立第四子,陈寅恪弟,在家族中排行第七,故人又称其为“陈家老七”、“彦老七”。光绪十七年(1891)11月15日出生于祖父陈宝箴武昌湖北布政使衙署内。受家学影响,从小习诗词文章,传承散原老人文脉。师从陈锐、周大烈、王伯沆等名士,又得梁鼎芬、沈曾植、樊增祥、朱古微、郑文焯、陈衍、郑孝胥等诗词名家点拨,诗名在其兄陈衡恪、陈隆恪、陈寅恪之上。陈方恪大半生风流倜傥,名士气派十足,他被著名作家章品镇称为“金陵最后一个贵族”。
家有粗险石,植之疏竹轩。
人皆喜寻玩,吾独思弃捐。
以其无所用,晓夕空崭然。
碪础则甲斮,砥砚乃枯顽。
于缴不可碆,以碑不可镌。
凡此六用无一取,令人争免长物观。
谁知兹石本灵怪,忽从梦中至吾前。
初来若奇鬼,肩股何孱颜。
渐闻{左石右宫}{左石右隆}声,久乃辨其言。
云我石之精,愤子辱我欲一宣。
天地之生我,族类广且蕃。
子向所称用者六,星罗雹布盈溪山。
伤残破碎为世役,虽有小用乌足贤。
如我之徒亦甚寡,往往挂名经史间。
居海岱者充禹贡,雅与铅松相差肩。
处魏榆者白昼语,意欲警惧骄君悛。
或在骊山拒强秦,万牛汗喘力莫牵。
或从扬州感卢老,代我问答多雄篇。
子今我得岂无益,震霆凛霜我不迁。
雕不加文磨不莹,子盍节概如我坚。
以是赠子岂不伟,何必责我区区焉。
吾闻石言愧且谢,丑状炊去不可攀。
骇然觉坐想其语,勉书此诗席之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