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方恪(1891—1966)字彦通,斋号屯云阁、浩翠楼、鸾陂草堂。江西义宁(今修水)人,陈三立第四子,陈寅恪弟,在家族中排行第七,故人又称其为“陈家老七”、“彦老七”。光绪十七年(1891)11月15日出生于祖父陈宝箴武昌湖北布政使衙署内。受家学影响,从小习诗词文章,传承散原老人文脉。师从陈锐、周大烈、王伯沆等名士,又得梁鼎芬、沈曾植、樊增祥、朱古微、郑文焯、陈衍、郑孝胥等诗词名家点拨,诗名在其兄陈衡恪、陈隆恪、陈寅恪之上。陈方恪大半生风流倜傥,名士气派十足,他被著名作家章品镇称为“金陵最后一个贵族”。
先生曰采薇山之巅兮,吾非求为之仙。吾无一亩之宅,一丘之田。
饥食山之薇,渴饮山之泉。岩为吾居兮,鹿为吾马。
吾岂不足兮,翱翔乎山之间。彼世俗之混混兮,嗟苦短之白日。
此一身之悠悠兮,聊自乐以穷年。彼尘埃之荏苒兮,此云烟之绵联。
谁谓才之大兮,慨匠氏之弗取。吾独幸其弗取兮,森葱苍而自全。
粤吾君之为治兮,三王之圣。而吾相之为辅兮,伊周之贤。
吾父吾母兮,皆善终以天算。进何忧而退何憾兮,养吾气之浩然。
弟子进而赞曰:采薇山之巅兮,其乐也如此。衣曳曳而情飘飘兮,愿执辔而往焉。